关于开展码号年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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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各电信码号使用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1]17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配置、共享和管理码号资源,我局将开展2011年全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报的范围和主体

本次码号资源年报的范围是截止到20101231日前,我局核配的所有96字头和各类短信息服务接入代码、公用电话网局号等电信网码号资源。

参与年报的主体是上述所有码号的使用者。

二、年报的方式

码号年报工作分为数据报送、检查核实、数据入库及结果公示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数据报送(即日起至531日) 

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http://www.miinac.gov.cn)在线填报,本单位使用的所有码号资源的年报数据,有关报送数据格式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中的年报说明。

各通信运营企业还需从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下载并填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上号码开通情况反馈表》,并于20115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分别发至:cy@ gzca.gov.cn(管局)及工信部邮箱:mahao@catr.cn(工信部)。

(二)检查核实(201161日至630日) 

我局负责对本地区码号使用者和跨地区码号使用者填报数据进行检查核实。检查核实的重点是检查年报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是否违规使用码号资源、是否足额缴纳码号资源占用费等方面情况。对于不符合填报格式要求的,码号使用者需重新填报。 

(三)数据入库及结果公示(201171日至731日) 

我局将对经检查核实符合要求的码号年报数据,进行入库工作。 

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将对全国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和检查工作情况通过部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建立联系人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此次码号年报工作,要加强组织实施,统筹安排。精心准备,切实保证按要求做好本次全省电信网码号资源年报工作。

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和各电信码号使用单位应指定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于2011513日前将负责此次年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cy@ gzca.gov.cn

(二)规范数据填报,做好数据检查核实工作。各码号使用者要根据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中的年报要求,认真、准确、详实地填报本单位所使用的电信网码号资源的相关信息,填报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联系和咨询。

(三)对不按时参加年报、违规使用码号资源的码号使用单位,我局将会及时公示,并通过码号主体、使用期限变更以及新码号的审批等环节,要求拒不参加年报以及违规使用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码号资源管理政策落到实处。

四、联系方式

(一)年报联系人:王朝阳

      联系电话:0851-8131568

(二)电信业务资源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051626230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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