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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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通信运营企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九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黔科协发字[2007]75号)要求,我局决定在行业内开展“第九届贵州省青年科技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196711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推荐单位和名额

省内各运营企业各推荐1名候选人,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专家初审后,择优向贵州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推荐报送。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省内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省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推荐材料中如涉及保密资料,请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审查,并在书面推荐材料中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四、报送候选人推荐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需加盖本人所在单位公章)。

(二)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一式2份(其中1份为原件,另一份可为复印件)。被推荐人须经两位同行专家推荐,其中应有一位与候选人非同一单位。

(三)代表性的成果(不超过3页)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著作附样书1本。科技成果应以国内作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名次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的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为便于评审,上述三项候选人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1册,余下的单位推荐表和专家推荐表各1份也一同上报。

(四)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1000字左右,事迹内容应具体,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请各单位于200764日前,将《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以上推荐材料报送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推荐材料报送表格可在贵州省通信管理局http://www.gzca.gov.cn/通信学会栏目内查阅下载。

 

联系人:粟湘

联系电话(传真):08515623266

联系地址:贵阳市宝山北路21号贵州省通信管理局网络管理处

邮编:550002

附件:1、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条例

2、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条例实施细则

3、贵州省科技奖推荐表

4、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条例 点此下载

贵州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点此下载

贵州省青年科技奖专家推荐意见表 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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